今年来,我市立足市情,聚焦民生,在关怀工作上出大招,真心关爱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在经济扶助上加力。对于纳入国家卫生和计生委计划生育特别扶助管理系统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对象,在国家、省、市三个扶助标准中采用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落实扶助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经济扶助实行动态调整。设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津贴保险”,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提供每人每年60天、每天100元的住院护理津贴。 在医疗服务上提质。一是实施医疗优先。各级医疗、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开通就医“绿色通道”,凭《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证》享受优先咨询、挂号、检查、住院、治疗等医疗服务。优先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降低50%。在县级以上(不含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基本医疗费用,按同级定点医疗机构提高10个百分点的报销比例。二是实施签约服务。各级医疗机构将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纳入健康管理重点对象,建立健康档案,开展随访服务和健康指导。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团队对辖区内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落实签约服务全覆盖,根据每户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三是提供再生育服务。对有再生育意愿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公立医疗机构免费提供再生育咨询服务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对确实需要借助医学手段辅助生育技术受孕的,用人单位给予检查和治疗的时间及其他便利。 在养老保障上强化。一是优先集中供养。对60岁以上的失独对象,属于农村户口,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条件的,通过自愿申请,由民政部门按照“五保”人员标准优先予以供养;属于城镇居民户口,符合“三无”(无子女、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条件的,通过自愿申请,由民政部门按照“三无”人员标准优先予以供养。推广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养老帮扶项目工作,实行养老关怀。不愿集中供养的,按有关规定落实好分散供养经费。二是提供养老扶助。将低收入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优先纳入城乡低保保障范围。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纳入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范围,根据困难程度分别购买养老服务。 在帮扶慰问上用心。一是建立“二对一”联系人制度。由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及计生协会为每一个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确定2名联系人,及时沟通情况,了解需求,提供必要的帮助。二是建立定期走访慰问制度。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建立逢年过节、生日、重大疾病等定期走访慰问制度,实现慰问全覆盖,传递党和政府的关怀。三是完善亲情关怀服务机制。依托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信息管理系统,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及其他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志愿者服务组织、社会专业服务机构、社会慈善机构的积极作用,以精神慰藉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疏导和社会融合工作,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关怀活动,帮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融入社会。 来源:市卫计委作者:市卫计委2016-06-24 08:5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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