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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焦点|化解二孩问题、失独家庭等新型涉未纠纷,申城法院打出“温情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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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3 07:54: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清官难断的家务事纠纷中,哪怕诉诸法律往往也是“剪不断理还乱”,而孩子常常成了诸多矛盾的“漩涡中心点”。今天是六一儿童节,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涉未成年人家事纠纷十大典型案例。

       记者从市二中院等法院获悉,通过运用专业心理咨询、社会观护、特殊情况特殊处理等方式,法院在依法审理案件的同时,也打出“温情牌”,最大程度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尤其对于二孩问题、失独家庭等新型纠纷的成功化解,具有广泛的借鉴意义。

       龙凤胎兄妹难别离,二孩抚养权怎么破?

       原本是一对恩爱夫妻,还养育了一对人见人爱的龙凤胎。但随着孩子渐渐长大,夫妻却因各种家庭琐事和疏于沟通,感情越走越远,最终走到了分道扬镳的程度。

        为了离婚双方走进法院打官司,在孩子的抚养权上争得不可开交。考虑到孩子的年龄特征、出生后至今的生活状态等因素,一审法院判决两个孩子随女方共同生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4000元。但男方不服,上诉至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改判两个孩子一人一个,女儿随自己共同生活,双方互不支付抚养费。

       市二中院法官了解双方情况后发现,如果简单地将两个孩子判决一人一个,会让一对从小就一起长大、感情亲密的龙凤胎兄妹面临分离的痛苦。现在两个孩子才5岁,如果将孩子同时判决给母亲抚养是较为合适的,但结合母亲实际状况,法官注意到判后执行中将存在着不利因素。比如,母亲的工作性质是早出晚归坐班制,早上七八时离家,晚上七八时才下班,仅有年迈的外婆协助其照顾两个孩子,而且双方离婚之前两个孩子均由爷爷奶奶照顾。

为此,主审法官召集双方当事人到庭,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引导双方,考虑到任何生活环境的改变对孩子健康成长均不利,要尽可能降低因父母离婚而给孩子带来的不利影响,不要人为将两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孩子分开。

看到双方语气都有所松动,法官适时提出调解建议:以孩子就读的幼儿园不发生变动为前提,在两个孩子幼儿园毕业之前,周一到周五的白天仍然由爷爷奶奶负责照顾和上学接送,晚上等母亲下班后将两个孩子接走,周末两个孩子则由母亲负责照顾;两个孩子幼儿园毕业之后的生活安排由双方另行协商。双方冷静考虑后,一致同意这样的调解方案,并当庭签署了调解协议,一场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典型意义】

二审法官全面考虑双胞胎子女在成长中的心理需求、精神需求、自身意愿、情感联系等因素,以有利于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成长为出发点。这样的处理方式不但充分考虑了孩子的切身利益,也容易被当事人接受,具有非常好的社会效果。尤其是在当前二孩政策开放的背景下,本案纠纷的圆满解决具有典型的参考意义。

独子没了,爷孙对簿公堂如何分配遗产?

徐其是家里的独子,但2016年意外猝死,他的父母被迫承受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在此前,徐其曾和李心结婚并养育了一个女儿,但在徐其去世前两年,两人已经离婚。

眼看儿子骤然去世、老无所依,两位老人又为儿子的遗产问题和李心发生矛盾,李心以女儿法定代理人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爷爷、奶奶、孙女共同继承徐其的一套房产,并从遗产中支付欠付的抚养费。爷爷奶奶虽然同意分割遗产,但表示要扣除儿子生前的对外债务,并称自己年老体弱多病、生活困难,请求法院在遗产分割中适当多分。

一边是失去独子的白发老人,一边是未成年人的利益,双方都是弱势群体值得同情。市二中院主审法官关注到,两位老人之所以坚持争取房屋所有权,本质原因是由于儿子去世后,他们成了失独老人,面临着日后生活缺少依靠的困境,因而两人希望能有一处可居住、能处分的房产,为自己的晚年生活提供一份保障。为了兼顾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两位老人的合理诉求,主审法官努力促成双方调解。一方面,主审法官与孩子的母亲积极沟通,希望她体谅两位老人留房养老的心愿;另一方面,主审法官也提示两位老人,现在孙女和她的母亲生活也同样面临着种种艰辛和不易。

在主审法官的悉心疏导下,各方当事人最终相互谅解,达成了调解协议,房屋归两位老人共有,老人自愿支付孙女明显高于房屋三分之一份额的折价款,让纠纷最终得到了圆满解决。

【典型意义】

在家事纠纷中,仅仅按照法条照本宣科简单下判,往往难以起到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就本案而言,如果简单将财产平均分配,难以平息双方矛盾。法官通过细心、周到、公正的调解工作,既保障了未成年子女的合法财产权益,又兼顾了失独孤老的合理诉求,实现了当事人双赢的结果。案件结束后,两位老人向主审法官赠送了“一心一意为群众 情系百姓暖民心”的锦旗,表达了由衷的感谢。

社会观护,为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拨开迷雾

秦缇和张芳的婚姻在女儿6岁时画上句号,双方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并约定秦缇为女儿监护人,双方共同抚养孩子。之后,女儿随秦缇在上海生活,张芳于每周末从苏州到上海探望孩子。

但是秦缇是一名“瘾君子”,因吸毒被公安部门处以罚款及接受社区戒毒三年的行政处罚。为此,张芳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关系,请求法院将女儿改判归自己抚养。

到底8岁的女孩和谁一起生活,更适合她的成长?为了充分了解双方当事人的生活环境和情况,法院委托了社会观护员对本案当事人及女儿进行了社会观护工作。观护员认为,从双方当事人的谈吐及态度看,两人都非常疼爱女儿,但从对8岁女孩的日常生活照顾需要角度出发,女儿更适合跟随母亲生活。从亲情感受角度,为避免夺女之战给未成年人造成伤害,建议如果孩子随母亲生活,应确保父亲及家人的探望,并加强法治教育,维护各方的权益。一审法院判决女儿随母亲张芳共同生活。

秦缇不服,上诉至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改判女儿随自己共同生活。二审法院认为,根据女儿在父母离婚后的生活情况、秦缇因吸毒而接受公安部门行政处罚等事实,结合社会观护员出具的社会观护调查报告,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认为女儿随母亲张芳共同生活较妥。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典型意义】

本案的亮点在于:法院在审理中引入了社会观护措施,委托了社会观护员对本案当事人及女儿进行了社会观护,社会观护员出具的社会观护报告对案件的处理发挥了有力的支持作用。

本案的另一典型性在于,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法官在裁判文书中另行撰写了“法官后语”,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教育引导,对如何避免纠纷的再度出现提出长效建议。

记者看到,合议庭在二审判决书后语重心长地附上“法官后语”:“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的言行举止、为人处世也将是孩子一生的‘教材’。在女儿未来成长过程中,我们希望,父母能不断完善自我,正确理解和履行父母职责,以无私的关爱陪伴女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此外,双方当事人均有义务共同努力保护好孩子脆弱的心灵,最大限度降低婚姻关系解除对孩子的不利影响……”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2018年06月01日 14:21 新民晚报记者 宋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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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在失独者之家
发表于 2018-6-3 08: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是他们(法官)解决的很好。
很好,今天上网很顺利,不知道前几天怎么了?上不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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