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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03月25日讯记者从温州市人口计生委获悉,温州启动“失独”夫妇辅助生育服务项目,凡符合政策条件的对象自愿接受辅助生育技术诊疗服务,自付部分费用最高可获5万元补助。各县(市、区)人口计生部门将建立服务联系办公室,接受相关申请。 据了解,人的生育能力和年龄、健康、遗传等多种因素有关。“失独”家庭中,女性普遍年龄偏大。当失去自然怀孕的机会后,只能依靠辅助生育技术。目前,人工授精和试管婴儿应用最为广泛,费用在3000元—3万元不等。
根据新规,只有符合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温州市户籍的、夫妻生育或依法收养的唯一子女死亡且持有浙江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有关独生子女的证明材料,夫妻双方有辅助生育意愿的,才可以享受该项补助。服务对象在辅助生殖技术医疗机构中的诊疗服务自付费用部分,将由县(市、区)统一在计划生育公益金中列支补助,按实际服务费用据实结算,夫妇累计补助最高标准不超过5万元。
即日起,全市“失独”夫妻想通过辅助生育手段重新获得一个孩子的,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人口计生部门提交申请。具体审批流程可通过由各县(市、区)人口计生部门进行了解。
另悉,我市温医大附一医、温医大附二医及中山医院等上榜省卫计委指定的21家“失独”家庭辅助生育预约服务机构。这些医疗机构开设了预约服务通道,有需要的夫妇,可在申请获批后,委托当地计生部门代为预约,享受更便捷的辅助生殖医疗服务。当然,夫妇们也可以自主选择名单以外的具备相应服务资质的机构,再凭相关票据报销。
来源:温州网作者:通讯员 蔡继业 记者 孙余丹 编辑:朱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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