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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和王海东司长商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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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4 10:35: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偶然看到网友转发的国家卫计委家庭发展司王海东司长给失独家庭代表的口头答复的帖子,大概内容是:20131226日,国家卫计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国卫家庭发〔2013〕41号),当失独者发现这一通知中,没有对失独者权益保障的内容,也没有行政补偿方面的内容,失独者代表在201416日——18日去国家卫计委与卫计委家庭发展司、办公厅信访处就申请国家补偿事项进行了询问和沟通。家庭发展司王海东司长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做了口头回复,主要回复内容如下:1、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对国家做出了贡献;2、这些家庭孩子死亡伤残在生活中遇到的特殊困难,值得同情,党和政府从来没有忘记大家;3、从08年开始有特扶制度,这次又大幅度提高扶助,也说明了政府没有忘记这个群体,政府在尽力的帮扶大家,政策出来以后,各地都在抓紧落实,因为政策有个滞后性,我们相信,经过半年以后,各地政府的落实,政策会更好;4、对于大家提出的行政补偿,我们认为行政补偿一定要有直接因果关系,就是说如果因为计划生育政策直接导致了你们的孩子死亡,那政府应该给予补偿,如果不是这样的直接因果关系,我们认为伤残死亡家庭不适用行政补偿方式。
王海东是国家卫计委家庭发展司的司长,算得上是一名党和政府的高级官员,他的答复是代表党和政府的意见。因此王司长这个答复本应该合乎民意、安抚民心,起到消化矛盾、促进社会稳定的作用。可王司长的答复能让失独家庭接受和令人信服吗?能打消失独家庭怀疑党和政府不是在继续忽悠他们吗?答案是:不能!为什么不能?只要对王司长的答复稍加分析就知道了:
1、王司长答复:“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对国家做出了贡献”。
    笔者认为,这个说法一不客观公正,二是在以一个事实掩盖另一个事实,避重就轻否认失独家庭为国家作出了额外的特殊贡献和特别牺牲,目的是不答应失独者的行政补偿要求。应该是“所有计划生育家庭都为国家做出了贡献,而失独家庭为国家又付出了断子绝孙的代价,作出了额外的无法弥补的特殊贡献和特别牺牲”!党和政府不能为了要“安抚”失独家庭的不满情绪而否认了全体独生子女家庭为国家所作的贡献,如果这样那有失公允,给人以“见什么人讲什么话”之嫌;党和政府更不能因为不答应失独者的行政补偿要求就罔顾事实否认他们为国家作出的额外的特殊贡献和特别牺牲。
2、王司长答复:“这些家庭孩子死亡伤残在生活中遇到的特殊困难,值得同情,党和政府从来没有忘记大家”;“从08年开始有特扶制度,这次又大幅度提高扶助,也说明了政府没有忘记这个群体,政府在尽力的帮扶大家,政策出来以后,各地都在抓紧落实,因为政策有个滞后性,我们相信,经过半年以后,各地政府的落实,政策会更好”。
    这些话让人听起来确实被受感动。到底党和政府是不是一直在“同情”、“关怀”和“从来没有忘记大家”呢?失独家庭为什么要说这是在继续忽悠他们,继续在撒弥天大谎呢?笔者通过亲身经历和与失独家庭沟通,证明了失独家庭的话是有一定的事实依据的。一、政府当初提出计生政策时并不是像现在的所谓“专家”讲的那样“没有考虑到计生有风险”,而是已经知道这个风险,为了推行这个有风险的计生政策,政府一方面默认地方政府违法强制推行,野蛮剥夺“超生”公民的劳动权、户籍权、居住权和分配权,拆屋扒房、强行堕胎;另一方面为了安抚独生子女家庭,免除他们“断子绝孙”后的生活顾虑,向独生子女家庭提出了“政府来养老”庄严承诺。十余年后见计生政策已经被大家普遍接受,政府就开始一步一步打赖账了,从“政府来养老”变为“政府帮养老”,再变为“地方政府应该给予必要的帮助”,后来又说“养老不能靠政府”,现在又干脆提出要将房交给政府“以房养老”。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前后矛盾的表态能不让失独者怀疑党和政府是在一步一步的忽悠他们吗?他们不得不问党和政府:难道说这就是党和政府对失独家庭的“同情”、“关怀”?这就是“党和政府从来没有忘记过”他们?二、客观地讲,党和政府确实也给予过失独家庭“同情”和“没有忘记过”。在部分失独家庭和社会的呼吁下,政府从2007年开始实行“女满49岁的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后提高到135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的扶助政策。由于这个135元扶助金根本不能解决失独家庭生活的任何问题,自2010年起部分失独老人陆陆续续开始走上了进京维权之路,而具有里程碑式的维权是2012年1月7日、6月5日以“笛儿妈妈”为代表的失独家庭两次进京要求国家计生委修改《计生法》和给失独家庭进行赔偿的维权,虽然没有引起国家计生委的重视和“同情”,但是失独维权迅速在全国失独家庭中传播,增强了他们维权的意识,得到了他们共鸣和积极响应,各地失独家庭纷纷建起失独群,以群为家、抱团取暖。自此,各省市失独家庭开始有组织地到所在省市计生委维权,要求提高扶助标准和进行赔偿,遗憾的是省市计生委均以上级没有政策为由而拒绝。鉴于此201317日、以“无奈”、“天一”等为代表的失独家庭进京维权,在仍然没有得到国家计生委重视后全国400余户失独家庭自发组织,推请“无奈”等人为代表于520日不得不再次进京维权,国家卫计委才于20131226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国卫家庭发〔2013〕41号)。失独家庭的屡屡哭诉终于感动了上帝(这里姑且不提其他诉求),国家这次下很心把失独家庭的扶助金在原有的基础上提高了250%,提高幅度之大实属是史无前例,实在另政府心疼、另轴外人们眼红!可是卫计委提高标准为什么失独家庭还是不领情呢?原来的扶助金标准是135元,现在提高为农村170元、城镇340元,大家只看到乘数很大(250%),没有看到被乘数很小。试问:这农村170元、城镇340元的标准(还不如低保标准)在如今真能解决一个失独家庭的生活、养老等一系列问题吗?如果能解决一个家庭的生活,那公务员拿每月好大几千元的工资为什么他们还抱怨工资太低不能生活?为什么政府居然答应再给公务员涨工资?能不能将公务员的工资也按农村、城镇区别对待并也按农村170元、城镇340元的标准发放?难道这就是党和政府对“这些家庭孩子死亡伤残在生活中遇到的特殊困难,值得同情,党和政府从来没有忘记大家”?王海东司长能不能明确告诉失独家庭今后政策怎样过“好法”?失独家庭今后具有怎样的“美好前程”呢?(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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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在失独者之家
发表于 2014-4-7 16:37:10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是清明节后的第二天,是儿子遇害的第278天。儿子你在天堂还好吗?天堂也有坏人吗?你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苍天啊,如果你有神灵,就请帮助当今的社会,帮帮无权无势的百姓,惩治无法无天的坏人吧。一个军人离奇身亡,竟然什么原因都没有?警察到现场不是查找线索,而是在掩盖真相。一个疑点重重的命案却不立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表明有警察循私枉法不作为,却能靠腐败的关系网长时间逍遥法外,无人过问。基层公务人员腐败这么严重,中央政府的各位领导,你们清楚吗?联系电话:13851279038
支持成立协会,不知怎么联系。
发表于 2014-4-8 05:04:42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部门循私枉法,草菅人命,公然践踏法律。一个参加过越南战争现失去独生子的老人向社会呼唤正义,呼唤良知。[一个军人离奇坠楼身亡,竟然什么原因都没有?警察到现场不是查找线索,而是在掩盖真相。这个让人难以置信的事情就真实地发生在江苏连云港.2013年7月3日我的独生子,南京海军指挥学院现役军人,一名博士生离奇地从他家所在的楼上坠楼身亡。案发后疑点重重却不立案,线索很多也不调查,许多明显该做的工作不去做,就以没有他杀证据草率定论,致使一个军人的生命就这样不明不白没有任何原因地离去,至今没有结论。通过正常途径上访,其结果不是搪塞推诿就是避而不答,公安部门完全摆出一副“我就这样你能把我怎么样”的架势。实在无法相信我们的社会怎么会变成这样,连一个军人的基本权益都无法得到保障,人民公安好象成了私人保镖。我反映的主要依据是:1,案发第一时间就有人在警察面前散布谣言误导舆论,却没有人去追查。2,炎热夏天却说未找到有价值的指纹等痕迹,但不知出于何因却漏掉受害人家所在楼层不查。3,案发后现场勘查也不到受害人家中调查了解。4 自始至终公安部门从未找过受害人父母询问了解情况。5,案发后的2个多小时内有警察频繁与应被调查人电话联系,而后却又将通话记录删除。6,近8个月始终不肯出具不立案通知书,后在检察院的干预下才被迫出具。我以人格保证上述反映问题的真实性,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我曾加入共产党45年,一辈子遵纪守法,循规蹈距,没想到老年却遭如此不幸和无助。我没有别的要求,只要求查清楚导至一个军人坠楼身亡的原因,这个本是政府相关部门应尽的责任,却在疑点重重,当地警察明显不作为的事实面前长时间无人过问。天理何在?正义何在?法治何在?人权何在?今天是儿子遇害第279天,对于年过6旬失去独生子的父母,痛失爱子,心如刀绞。但更让我心痛的是社会的冷漠与是非不分。一个军人非正常死亡,却什么原因都没有?尽管疑点重重,尽管警察徇私枉法不作为,尽管无数次投诉上访,其结果却始终是不立案,不调查,不解释,不理睬,难道这就是我们的法治社会?无权无势的老百姓真的有理无处讲,有冤无处申吗?联系电话:13851279038 0518-85485523]
支持成立协会,不知怎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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