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卫计局了解到,今年,我市继续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扶助关怀力度,分别提高了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从每人每月150元、120元提高到800元、500元。今年上半年,省、市、县级配套资金已经全部落实到位,并发放到了受助者手中。 我国全面推行计划生育以来,一些计划生育家庭由于疾病、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独生子女伤残、死亡,使父母遇到了一些特殊困难。根据最新统计,我市有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126人,其中失独100人,伤残26人。近两年,省、市、县(区),从加大经济扶助力度、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开展社会关怀等方面,不断加大了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帮扶力度。 据市卫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每年年初,市、县(区)两级均会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补助金列入政府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到位。扶助金每季度发放一次,今年上半年的资金目前已全部发放到位。根据相关规定,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只要男方满60周岁,女方55周岁,就符合扶助条件,都可以申请领取特别扶助金。 上述负责人还透露,省里正在研究,今后将建立动态增长机制,根据居民家庭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增长情况,按规定实行动态调整,有条件的地方还可适当提高特别扶助金标准。 2015-08-13 00:09 来源:河源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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