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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了“老来丧子”,失独的黄家夫妻为了要个孩子,做了两次试管婴儿,失败了。
偶然在厕所门口“捡”到的小女孩让夫妻俩“高兴慌了”。
但是,为孩子办户口却成了问题……
老来丧子,21岁儿子去世
虽然已经过去两年,但提起儿子,本来面带笑意的邓学英突然就泣不成声了。
2013年1月,21岁的儿子黄浩在外地打工时,液化气中毒不幸去世。“一直昏迷不醒,我在病床前守了一二十天,没得反应,遭孽得很。”用高压氧治疗,看着儿子鼻子流血,还是没能救过来。
儿子最终还是离开了他们,老来丧子的人生悲剧发生,夫妻俩得到几十万赔偿款,“有钱又有啥子意思,娃儿都没得了。”邓学英拭着眼泪,丈夫黄万祥看着她哭,也忍不住抹了抹湿润的眼睛。
当时,邓学英45岁,黄万祥44岁。
原本在下渡口卖肉的夫妻俩再无心做生意,关了铺子。那是一段不堪回首的时光,整日与泪水相伴,“买了再好的水果摆在桌子上也没人吃”,一个没有欢声笑语的家,“想起都觉得命苦,两口子总有一个先走,后走那个,总要有个依靠”。
试管婴儿,两次失败
日子总是还要过下去的。
2013年4月,儿子去世后3个月,邓学英开始做试管婴儿。
看医院的宣传,试管婴儿成功率能达到50%以上,但是因为年纪较大及身体方面的原因,夫妻俩的成功率并不能达到这么高。
第一次,胚胎培养不成功,失败了。
为了要一个孩子,邓学英准备做第二次。在医院看到很多和他们一样的家庭,这也成了她的动力。“有地震失独的,也有像我们这样意外丧子的,年纪都比较大了。还有些是没有生育的,比较年轻就来做了。”为了要一个孩子,这些家庭都聚集在这里,黄记得一位母亲,20多岁的儿子出车祸死亡,她在做试管婴儿期间腿摔断了,“小腿夹起板板来做,看了都心酸。”
他们决定做第二次。但是,第二次也失败了。
医疗费用加上跑成都的路费及租房的费用,两次大概花了六七万元。
邓学英还想做第三次,但丈夫心疼妻子的身体,让她不要再做,“医生说,我们只有10%的成功率。”因为做试管婴儿,打了不少针,邓学英的身体发胖,取卵后,腰背酸痛。
天上掉下个女宝宝
做试管婴儿不成,收养孩子成了疗伤的最佳方式之一。如果能收养一个孩子,这个家庭或许能获得“重生”。
夫妻俩去孤儿院看过,但一时难以找到合适的收养对象,“听说那里的孩子有残障或者有病的。”他们还是希望能收养健康的孩子。
事情的转机发生在2014年12月18日。邓学英在翠屏区南岸下渡口社区的一个公共厕所上厕所,刚岀厕所,一个中年男人上厕所,让她帮忙照看一下小女孩。结果,等了二十分钟也不见他岀来,找人进厕所一看,里面空无一人。
回头才见这个小女孩脸色苍白、一副病怏怏的模样,问她情况,也说不岀啥,后来在她衣服包里找到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孩子生于2011年4月20日10点15分,本人因家庭条件有限,自愿放弃抚养,望好心人收养,长大成人,拜托”。
邓学英对这个女孩充满怜惜,就把她带回了家。
“我们一直想收养一个孩子,既然上天把这个女孩送到我们失独家庭来了,我们就决定把这个孩子留下来好好抚养她。”
甜蜜的负担,“欢喜慌了”
“欢喜慌了。”邓学英形容自己当时的心情。马上到旁边的金发市场给小女孩买了9套衣服,里里外外收拾了一遍。有心的邓学英还将孩子带到相馆,穿着旧衣服拍了照,“如果有一天孩子的亲生父母找来呢?”
按纸条上写的日期,小女孩应该有4岁了,但从外貌看,个子娇小的她不过3岁模样。“这半年差不多花了上千元的医疗费,随时在感冒生病。”为此,两人特意到医院为孩子做了全面体检,排查有无先天性心脏病、肝炎等,确保孩子身体健康。只是医生说,“这孩子长得矮小”。但是黄家夫妻都知足了,没有大病,还算健康,小女孩成了他们求之不得的宝贝。
你从哪里来的?谁送你来这儿的?三四岁的小孩回答:不知道,幺爸爸带我来的。
没人知道她口中的“幺爸爸”是谁,邓学英只记得公共厕所门口那个40多岁个子不高微胖的男人,穿着旧衣。
“有了娃儿,晚上回家有个耍头。”小女孩叫黄万祥“保保”,叫邓学英妈妈。
今年3月,夫妻俩把以前的旧房子卖了,添了些钱买了100来平方的新房,装修一新搬了进去。“以前根本没心思买房子,现在做什么都有心情了。想着,要把日子过好。”黄万祥说,儿子去世后,一度时间觉得活着没意思,一直住着以前的老房子,直到拣到小女孩才有了买房的念头。
“这房子是我的。”女孩躺在妈妈怀里说话细声细气的,最开始夫妻俩叫她黄小妹,现在取名叫黄馨蕊,尽管,这个名字没有任何法律效应。
亲朋好友知道这个消息后,送来很多新衣服,“现在走在街上都在看小孩的衣服,反而自己舍不得买。”邓学英笑着说。
晚上,不再像以前那么寂寞,看孩子唱歌跳舞,家中欢声笑语。“天晴了,那花儿朵朵绽放……我是甜蜜的负担。”黄馨蕊边唱边跳,她说“我不是捡的,是妈妈生的。”黄万祥把她抱过来亲了亲说,你就是甜蜜的负担。亲朋说,这孩子是落到“福地”头了。
“当时忘了报警”
给黄馨蕊买了漂亮的衣服,给她拍了艺术照,带她上了幼儿园,这样愉快的生活了半年。邓学英突然想起,应该给孩子上个户口了,要不然以后怎么上小学?
烦恼开始出现,那就是户籍问题。
咨询了相关部门,黄家人知道自己是有收养条件的。经济方面,十年前从老家高县胜天来翠屏区做生意,现在一年能找近十万元,收入稳定,具有收养能力。当初做试管婴儿时办了准生证,以示自己有生育资格,“但他们说时间对不上,准生证拿来也没用。”
办户口是件复杂的事,经过大队,村上出据说明,再到政府做情况说明,但是到派出所还是没能办到。原因是并没有证据证明“黄馨蕊是弃婴(儿童)”。
按《关于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8〕132号)的规定,私自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儿童,捡拾证明不齐全的,需要收养人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1、到儿童发现地的民政部门领取并填写《捡拾弃婴(儿童)情况证明》;
2、经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确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出具《子女情况证明》; 3、发现地公安部门对捡拾人进行询问并出具《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
由于当时没有报案,虽然有村、镇的情况说明,但却少了公安部门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给孩子办户口因为这个问题被“卡”住了。
“当时该报警的。”黄万祥说,他们没有那个法律意识。
把孩子送回福利院?
事实上,失独家庭收养孩子是个普遍性问题。此前,曾有媒体呼吁,应该为失独家庭收养孩子开通“绿色通道”,希望优先为那些愿意领养孩子的失独家庭提供相关的信息以及优先的机会,帮助失独人群和福利院建立快速对接机制,让失独家庭有优先领养权,帮助他们找到希望。
经咨询宜宾市民政局,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失独家庭收养孩子的法律法规。
那么,黄馨蕊办不到户口,应该怎么办?
黄家人咨询相关政府部门后,得到的回复是“把娃儿送到社会福利院,我们可以再去领养。”黄万祥说,“把娃儿送到福利院,我们能不能领养到,那又是个问题了。”
“把娃儿送到福利院,对她的成长不好。”邓学英说,她更担心的是,送去了自己还能不能领养到?孩子晚上睡觉时,会突然醒来看身边的“妈妈”在不在,“有时我晚上上厕所,她发现身边没人也会哭。”邓学英觉得这孩子缺乏安全感,如果送到福利院,哪怕是自己又领养回来了,对孩子的成长也是不利的。何况,是否能领养也是个问题!
所以,对“把孩子送回福利院,再领养”这种方式,夫妻俩是万万不愿意的。
《收养法》的漏洞?
除了送到福利院再领养的方式,黄家夫妻还可以走正常的“收养程序”,找到黄馨蕊的亲生父亲,对方表示愿意由黄家收养。
有内业人士表示,对弃婴(儿童)的收养问题是《收养法》的一个漏洞,但另一方面,由于目前对拐卖儿童犯罪的打击加大,也担心孩子是被拐卖儿童。从媒体报道来看,也不乏一些“弃婴”实际上是“被拐卖”儿童,在多年后才被发现。
毕竟,在厕所门口“捡”到小女孩只有邓学英一人在场,加上当时没有报警,这就成了一个“疑问”。
《收养法》第十五条规定,“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曾有法律界人士对此条规定提出异议:因拐卖儿童的行为都是异地进行的,在买方登记地公告,拐出地的亲生父母很难看到,无法提出异议。办理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是单方行为,只要买方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就行了。
媒体报道的相似情况还有很多,浙江一位失独父亲,49岁,妻子50岁,妻子为企业退休人员,为了给领养的孩子办理户口等手续,花费5万元,通过层层关系,而且办在外地,因为杭州的费用更高,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不但要重新承担养育一个孩子的经济负担,还要额外花费数万元,令他们感觉到巨大的压力;杭州的失独父亲50岁,妻子52岁,因为妻子身体虚弱,领养来的孩子只好寄养在亲戚家,并且一直为孩子的户口等手续一筹莫展……
“如果她的亲生父母哪一天出现,把孩子要回去,我们也无话可说,只要把抚养孩子的费用给我们就行了。”邓学英觉得没有户口,也就没有安全感,“现在只是希望,孩子在身边一天,就让她过好一天。”
邓学英和午睡的孩子
2015-8-13 09:09 新三江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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