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市府办印发了《江门市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保障养老设施建设用地、加快推进养老机构建设、规范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推进养医融合模式、强化养老行业人才保障等五大重点工作任务,助力我市“十三五”期间养老服务业发展。 ——总体思路突出“活”,开拓政府与市场两种资源。 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养老服务业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活用市场,政府负责保障基本养老服务对象,统筹养老服务行业发展。通过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体系建设,构建以市场为主体、政府保基本的多元化养老服务发展新格局,积极开拓政府与市场两种资源,逐步使养老服务业成为我市调结构、惠民生、促发展的重要力量。 ——主要目标突出“高”,全方位构建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 《方案》高起点、高标准明确了“十三五”期间构建多元化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主要目标。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城乡居家和日间照料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全市每千名老年人养老床位数达到35张以上;养老机构、居家社区生活照料和护理等服务提供1万个以上就业岗位;居家生活的老年人得到养老服务的广泛支持,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养老服务覆盖城乡所有老年人。 ——重点任务突出“实”,细分45项确保任务落地。 《方案》提出的五大重点工作任务细分为45项,分项明确实施措施、负责单位及时间进度,确保每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保障养老设施建设用地。一是用地来源制度化。以医卫慈善用地形式将养老设施项目用地列入年度供应计划。闲置土地依法处置后由政府收回的,符合条件的优先用于养老服务。新建居住(小)区、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根据规划要求和建设标准配套养老设施。适当改造条件成熟的闲置学校为养老服务设施。二是编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按照人均用地0.1-0.3平方米的标准,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落实。 (二)加快推进养老机构建设。一是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基本养老作用。公办养老机构重点为城乡“三无”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和失独老人提供基本供养、护理服务。逐步推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集中供养社会化。二是扩大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比重。采取公办民营、公建民营、PPP模式,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或合作兴建养老机构。支持社会资本整合、改造企业厂房、商业设施等资源用于养老服务。对租用闲置公房或国有企业房屋改建养老设施的,给予租金优惠或租赁优先权。依托大广海湾建设养老基地。鼓励港、澳、台、华侨和外国资本在我市设立养老机构。三是完善养老服务发展配套制度。制定社会资本运营公有产权养老服务设施管理办法。建立养老服务评估制度。推进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制度。推进养老机构上省等级工作。 (三)规范居家养老服务发展。一是完善三级服务网络。完善区(市)、街道(镇)、社区(村)三级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实施“幸福计划”项目,开展农村居家养老互助服务。二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完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管理、运营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三是探索实施智慧养老模式。推广使用养老和助残服务信息管理系统,用好“平安通”平台,建立老年人基本信息电子档案和养老服务需求信息系统。四是保障老年人老有所养。完善特困老年人政府供养制度。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完善高龄老人津贴补助制度。组织实施“银龄安康”行动,不断扩大老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参保覆盖面。 (四)推进养医融合模式。一是明确建设重点。城市优先建设养护型、医护型养老机构。二是养老服务对接医疗资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免费提供老年人保健服务,开设上门诊视、家庭病床服务。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提供老年慢性病防治、康复、长期护理和临终关怀等服务。三是创新养医融合机制。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推动家庭医生责任制。 (五)强化养老行业人才保障。一是重视培养养老服务人才。将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纳入继续教育、职称和就业培训体系。支持各类院校设置老年医学、康复、护理等相关专业或培训项目。二是搭建养老服务提升平台。建立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开发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养老服务行业中逐步设置社会工作岗位。三是制定优惠措施。对符合条件参加养老护理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从业人员,给予相关补贴。对养老服务机构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对自主创办养老服务企业的有关人员给予5000元创业资助。 来源:江门市民政局 时间:2015.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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