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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加大对计生特别扶助家庭的关爱,近日,安徽省砀山县卫计委、砀山县财政局联合出台《砀山县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办法》。
该《办法》将独生子女伤残扶助金由原来的每人每月270元提高至340,实行伤残和死亡扶助金发放标准统一,在此基础上分别再提高20%,即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伤残(三级以上)、死亡后未生育或依法收养子女的夫妻,每人每月408元,从2016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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