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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坝县加快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引导农村贫困人口积极参保续保,对全县年满60周岁、70周岁、80周岁以上的贫困老人,按每人每月75元、85元和95元三个档次发放基本养老金。从2016年开始实行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的“两线合一”,对确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差额按照脱贫标准补齐。实行渐退低保帮扶,对当年超过低保标准但收入尚不稳定的农村家庭,延续12个月低保政策,其中残疾人家庭可再适度延长救助时限。加大临时救助制度的落实力度,帮助农村贫困群众应对突发性、紧迫性和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对年满7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按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对纳入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并年满70周岁的失独夫妇,每人每月发放扶助金1100元。贫困老人死亡的,实行丧葬费补助制度。(留坝县政府) 2016-07-01 14:2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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