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计委发布《关于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为每一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确定两名帮扶联系人。联系对象发生意外、重病、受灾、亡故等重大情况时,联系人要及时上门,帮助排忧解难。(新华网 2016年8月19日)
上世纪80年代初,我国开始全面实施“计划生育”基本国策。30多年来,独生子女家庭对我国控制人口总量做出了特殊贡献。众所周知,由于疾病、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死亡是不可避免的,部分独生子女意外死亡后,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形成事实意义上的
失独家庭。他们的生活状况和社会需求值得各级各部门关注和关爱。
加大救助力度。积极主动为贫困失独家庭办理低保,实施风险补偿,使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并适度提高计生特殊家庭的特别扶助金标准。
加强心理疏导。组织或引导社会力量、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等关心关爱计生特殊家庭,组织失独父母定期到医院进行心理康复,帮其舒缓精神抑郁、疏导心理障碍。与失独家庭结对帮扶,针对其不同的境遇进行个性化的志愿服务,帮助排解寂寞、融入社会,回归正常生活。
建设养老机构。积极探索为独生子女父母、无子女的
失独老人提供必要的养老服务补贴和老年护理补贴。支持在市县建设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环境舒适的专业性养老院,帮助失独老人有尊严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