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泗县在发放计生特别扶助金的基础上,采取新农合代缴、老年护理补贴、低保五保、城乡保代缴等四项措施,为计生特扶人员再扶助。
一是新农合代缴。全县共为82位计生特扶人员每人代缴新农合款150元,代缴资金1.23万元。二是老年护理补贴。为19位失能的老年特扶人员按照轻度、中度、重度三个失能等级发放老年失能护理补贴资金11.52万元。三是城乡保代缴。为29位计生特扶人员,按照最高金额3000元缴纳城乡保资金8.7万元。四是纳入低保五保。全县共将22个计生特扶家庭纳入低保供养,11个计生特扶家庭纳入五保供养,花费资金10.46万元。
以上四项措施,县财政共投入资金31.91万元。 (孙宗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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