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失独家庭等遇到困难和问题时,可随时与联系人取得联系,发生意外、重病、受灾、亡故等重大情况时,联系人将及时上门,排忧解难。 近日,我省印发了建立和完善我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的相关通知,对联系人的职责进行了明确。 省卫计委表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指的是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为了解决这类家庭在生活保障、养老照料、大病医疗、精神慰藉等方面遇到的特殊困难和问题,做好扶助工作,我省在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信息档案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 通知明确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的职责:一是明确联系方式,畅通联系渠道,当联系对象遇到困难和问题时,可随时与联系人取得联系,提供需要帮助的信息;二是了解和掌握联系对象的需求,协调解决其突出困难和问题;三是联系对象发生意外、重病、受灾、亡故等重大情况时,联系人要及时上门,帮助排忧解难;四是逢重要传统节日,联系人要以电话或走访等方式开展对联系对象的慰问和关怀工作。 作者:朱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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