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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东在线3月17日讯(通讯员 赵杰) 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是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形成的特殊群体,承受着生活上和精神上的双重痛苦,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为减轻失独家庭生活负担,缓解失独家庭精神痛苦,近日,烟台市财政局会同卫计委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失独家庭一次性慰藉金发放工作的通知》,在2014年将慰藉金发放标准提高到10000元的基础上,重点对新标准实施以前未享受或按原标准领取慰藉金的失独家庭,按照10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发。符合条件的失独家庭可通过当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经卫生计生部门审核后补发,所需资金全部由财政负担。
胶东在线 2017-03-17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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