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6467
1946
5万
昨天,记者从县卫计委了解到,从2016年1月1日开始,全省开始对失独家庭实施特别扶助政策,独生子女死亡后,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可以参照申报享受独生子女相关补助。符合相关条件的当事人,可以携带相关证明到镇所在的计生办进行申请。
在政策落实过程中,如果当事人独生子女死亡和收养子女的举证不充分,或者无法证明,也可以请有权部门,比如公安部门或在收养过程中有相关鉴定权限的部门,出具有法律依据的书面证明。(记者 徐悦箫 王晶晶)
来源:如东新媒体 发布时间:2017-08-03 08:02
使用道具 举报
3632
5980
8万
870
3609
2万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失独者之家版主
注册账号后积极发帖的会员
经常参与各类话题的讨论,发帖内容较有主见
积极回复帮助他人的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