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鹰潭讯 记者申蕙报道:近日,中国江西网记者获悉,鹰潭失独家庭将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此措将于2017年12月1日开始实行。 据悉,为进一步提高鹰潭市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切实降低住房公积金使用门槛,扩大住房公积金受益人群,最大限度的惠利于住房公积金职工,鹰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人文关怀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特殊困难和抚慰出发,将女方年满45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或死亡的特殊困难家庭夫妻,经审核相关材料确定后,可以一次性提取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留100元余额),于2017年12月1日起实行。 2017-11-18 15:26:00 来源:中国江西网鹰潭频道 编辑:文人忠 作者:申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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