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刘竹寒)日前,贵州省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贵州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调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根据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贵州上调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标准。  具体调整: 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妻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1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夫妻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50元。 一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二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三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
2019-01-03 12:56:07 来源:[url=]多彩贵州网[/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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