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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京小组代表你们好!你们明天要走了,我有一个建议,你们认为是否有道理?如有道理,请麻烦带个中央计生委,当然这也可以算是广大失独者的建议和要求!这次政府出了个扶助失独者政策的通知,我认为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象残疾人一样,出台一个保障失独家庭权益法,用法律的形式把它固定下来。这样做它比通知更有权威性,层次更高。在美国一旦一部法律的出台,轻易是不可以改动的,如要修改,程序是很复杂的,更不要说去废除它了。有些法律用了几百年了,还没有改过。在我们中国打官司时,有些政策如有冲突,最后法官判决,肯定以国家法律法规的政策为准,而不是以通知条例等其它一些政府的政策为准! 管理员同志麻烦照顾一下,把我这个帖子放在网页的头条位置,以便于赴京小组看到,我认为这个建议对我们广大失独者很重要。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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