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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3124284446 于 2018-4-8 12:57 编辑
有人于二0一八年二月二日在“我国失独家庭老人社会救助研究”中归纳出四类家庭独生模式: 一、生理因素, 二、家庭原因, 三、响应号召, 四、被迫只生一个,并结论宣告、无论出自那种原因,都和计划生育政策没有必然联系。计生官员用因果塘塞独者诉求情有可原,研究者这么说就有开脱之嫌;做学问要讲良心,不能偏离公正、正直是立身之本!探索失独与计生的关系并非深奥难解,在于立场。你是站在第三方立沦?还是带着任务选题?在既定之说中转来转去,你在因果迷雾中摸索、一万年你也走不出这个怪圈。换位思考,你会发玌计生与失独不仅仅是多有脱不了的干系、其中更残忍的是诱惑中的谋杀和毁灭! 表面上看、计划生育叫你优生优育,淘汰劣种,优化族类;确实和失独有没直接关系、关系直接的是独生。自独生始、万分之四就梭巡在独生家庭头上,受害者仅区别在张三、李四或王二。中、老年独生家庭的孩子被万分之四夺走后,无力再生、是为真正的失独,失伴后沦为独者。万分之四非计生法的出玌才存在,这是无争的事实;计生法强制独生、将万分之四强加在独生者头上、难道这种关系还不直接吗?且不说计生法本质上是什么法,有不有违天理、其带着自然伤害的立法,不管你有天大的理由,也有失于负责仼的精神!在功绩面前、理所当然;在过失后面、更要勇于担当。有人说:文过是非是强权者异化后的压制、睁着眼睛说瞎话就是流氓嘴臉。
“计生”公式:计划生育——独生——失独——家庭消亡,这难道是一例无法破解的命题?天下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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