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李立君 惠城区日前印发新的《惠城区慈善总会生育关怀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即日起实施。《办法》规定,对女方年满45周岁的失独家庭,一次性发放抚恤金3万-5万元。对比之前的管理办法,新《办法》不但在年龄上有了限制,救助上限也减少了3万元。 据了解,2012年,惠城区率先在全市实施“生育关怀行动”,有计划地对失独家庭、伤病残计生家庭、不孕不育困难夫妇等对象实施救助,此举当时曾引起广泛关注。 南都记者对比惠城区之前的管理办法发现,旧办法在抚恤标准方面,对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一次性发放抚恤金3万-8万元,而新《办法》对女方年满45周岁的失独家庭给予一次性发放抚恤金3万-5万元。也就是说,新《办法》增加了“女方年满45周岁”这个限制,并且抚恤金上限减少了3万元。 此外,在慰问标准方面,新《办法》规定,女方年满45周岁,对有伤残儿的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根据伤残等级,一等发放1万- 2万元,二等发放0 。5万- 1万元,三等发放0 。3万-0 。5万元。对比之下,虽然数额上没有变化,但同样设置了年龄方面的限制。在救助标准方面也有了变化,对不孕不育生活困难的夫妇,对因各种原因导致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一次性补助0 。5万- 2万元,救助上限也减少了1万元。 从字面上来看,新政策对于抚恤金、慰问金和救助金的覆盖人群和救助数额进行了更加严格的限制,这到底是何原因?对此,惠城区卫计局局长邹忠平道出了其中缘由。 “增加女方45周岁这个年龄限制,是考虑到女性生理特点,45周岁以后生育能力可能会下降,怀孕几率相对要小很多。”邹忠平表示,抚恤金是对失独家庭的关怀 ,如 果 发放了抚恤金女方却又怀孕了,那就起不到相应的作用,比如女方30多岁的失独家庭,这个家庭还有可能会有孩子。 “至于救助上限有所减少,主要是考虑到三个方面。”邹忠平介绍,首先,失独家庭扶助金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250元增长到了每人每月800元,相当于一个家庭每月能拿到1600元的扶助金;其次,原来的抚恤金标准为3万- 8万元,这个区间太大,到底怎么判断给多少,执行起来比较困难,因此尽量将区间缩小;最后,这些钱绝大部分来自捐助,现在社会捐助数额越来越少,而政府又想将生育关怀资金制度常态化,具有可持续性,能够帮助到更多符合条件的家庭,因此适当缩减了救助上限。 2015年11月19日 07:39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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