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独老人面临老无所养、病无人陪、死无人送的困境,住宁全国政协委员呼吁——完善保障体系 抚平失独之痛 宁夏日报北京3月3日电 失独是家庭之痛,也是社会之痛。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朱玉华委员在提案中提出,要尽快完善独生子女伤残及失独家庭政策保障体系。 “独生子女家庭,是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积极践行者,对降低人口出生率、抑制人口过快增长作出了重大贡献。独生子女伤残、失独家庭的出现是实行独生子女政策不可回避的社会问题。”朱玉华委员说。独生子女伤残,导致家庭经济收入偏低;独生子女去世,则失独老人老无所养、病无人陪、死无人送,精神创伤极大。尤其是随着当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建立和完善独生子女伤残及失独家庭政策保障体系显得尤为迫切。例如在中卫市,现有独生子女伤残家庭30户52人、失独家庭50户85人。其中,现已享受城乡低保、残疾津贴等扶助政策的64户,任何扶助政策都没有享受到的有16户,占20%。
为此,朱玉华委员建议,要完善生育政策法规。由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关爱独生子女伤残、失独家庭的相关政策,明确享受对象、享受标准、负责部门等基本内容。对农村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后无法再生育的未达到49岁的家庭,提前纳入享受自治区特别扶助政策对象。建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我区财政收入状况和物价上涨指数,逐年提高对独生子女伤残、失独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地方政府为困难独生子女伤残、失独家庭购买养老保险,以保险形式为伤残、失独家庭养老提供最重要的保障。相关部门要建立社会资源向伤残、失独家庭适当倾斜的政策体系,向他们优先提供廉租房等,抚平失独老人之痛。
2016-03-04 07:29 来源: 宁夏日报(记者 周一青 房名名 吴少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