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省计划生育特扶政策,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面临的新困难和问题,在省政府出台的特扶政策上,省卫生计生委又会同有关单位和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扶助政策: (一)就医方面 1、开设就医绿色通道。市级确定一所综合三甲医院、县级综合公立医院开设绿色通道,计生特殊家庭成员就医享受优先挂号、优先就医、优先交费、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的“五优先”政策。 2、开展医疗救助,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提供医生签约服务,定期巡诊,提供出诊、家庭护理、健康咨询、社区康复指导等服务。同时,对60岁以上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3、办理意外、疾病住院护理保险。一是意外住院护理,保险赔付金额为每天100元,最长赔付标准为90天;二是疾病住院护理,保险赔付金额为每天100元,最长赔付标准为60天;三是丧葬补助金,因意外身故或疾病身故者,保险赔付金额各为6000元;四是残疾补助金,因意外导致的残疾,保险赔付金额为1万元。
(二)养老安置和日常照料 失去生活能力及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失独夫妇,由户籍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安置在当地养老机构生活,所需费用由县级财政直接拨付。对于个人自愿入住非公立养老机构的,其费用按照公立养老机构费用标准,由县级财政直接拨付,不足部分由个人承担。对自愿居家养老,且生活有困难、失能半失能的,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照料等服务,生活照料标准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三)殡葬救助 从2016年1月1日起,失独家庭夫妇死亡后凡自愿选择火化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提供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等四项基本殡葬服务。建有城市公益性公墓的县(市、区)优先安排死亡的失独家庭夫妇,并减免购墓费。殡葬救助资金由县级财政承担,并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四)关怀关爱 1、建立信息档案制度和“一对一”联系人工作机制。县(市、区)镇(街办)卫生计生部门和计划生育协会要为每个家庭建立信息档案,档案包括基本情况、存在困难和帮扶干部等信息。同时,建立“一对一”联系人帮扶工作机制,定期上门走访看望,及时了解思想动向和面临的实际困难。 2、积极开展心理咨询和精神慰藉。县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委托有资质的心理咨询机构,定期对计生特殊家庭开展“一对一、面对面”的专业心理咨询服务,有针对性地进行精神慰藉和心理治疗。组织开展互助关怀和自我救助,通过健康知识讲座、心理咨询等众多方式,引导他们走出心理阴影,回归正常生活。 2016-03-04 08:57:23 来源:陕西日报 作者:车喜韵 编辑:欧阳宇佳(车喜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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