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的关心和救助!”失独的陈某夫妇接过新津检察院控申科干警递上的5000元司法救助金时,哽咽地说。记者昨(12)日从新津检察院获悉,从2014年到今年7月,该院成功实施了8起司法救助,救助金额2.4万元。 据悉,年过六旬的陈某家住新津县邓双镇,唯一的儿子几年前遭伤害重伤身亡。嫌疑人未对其做出任何民事补偿,陈某夫妇提请的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申请因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法院未予受理。 新津检察院控申科干警了解情况后,主动走访被害人所在村委会核实情况,最终成功为受害家庭申请到5000元司法救助金。针对目前陈某夫妇均失业在家、没有固定收入的现状,新津检察院干警与村委会书记、妇女主任等进行沟通,初步达成共同为其联系帮扶企业,并向其优先提供就业机会的意向。 新津检察院控申科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说:“近年来,我院将多种救助方式结合起来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收效良好。一是将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结合,我院积极与当地乡镇、村委(社区)联系,建立联动帮扶,综合采取办理社保、给予困难补助、提供公益岗位等措施,切实解决被害人的实际困难;二是将经济救助与心理疏导相结合,一方面积极对受害人家庭开展经济救助,另一方面以心理疏导帮助他们重拾生活的信心,努力实现救助效果最大化。” 2015-08-13 09:42:56 四川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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