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独者之家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失独者之家交流群

社区广播台

查看: 3265|回复: 0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计划生育特别扶助相关政策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8-14 22:56: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自2014年起,将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70元、340元。
     2.对60周岁及以上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城镇居民可优先安排自费入住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
     3.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可以通过“12348”法律援助咨询热线电话预约,
法律援助机构应指派法律服务人员上门服务,并享受免费法律咨询。
     4。对于失独家庭依法收养子女的,民政部门给予优先办理,并在办理收养登记时只收取工本费,对每件20元的收养申
请手续费和220元的收养调查费予以减免。
     5.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人员可在居住地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每年享受一次免费体检,并为其建立
健康档案,纳入重点人群,优先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6.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人员在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中省直医疗机构除外)、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享
受免费挂号和优先看病的待遇,同时在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享有大型设备检查减免10%的优惠。
                         牡丹江市阳明区新兴社区卫生服务站
     这里的·优惠政策本人今年只享受了免费体检一项。




上一篇:日照失独家庭748户 45.33%因交通事故导致(山东)
下一篇:汉中市宁强县巨亭镇为“失独老人”免费体检 (陕西)
很好,今天上网很顺利,不知道前几天怎么了?上不去网。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