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下午,山东省政协召开“做好我省失独家庭社会保障工作”对口协商会。山东是推行计划生育比较早、比较好的省份,独生子女家庭现已超过1000万户,其中因疾病、交通事故等多种原因造成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逐年增多。失独家庭的养老、医疗、再生育、收养等一系列问题引发社会关注。
失独家庭数尚未摸清
今年7月,山东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组成专题调研组,对济南、淄博、日照、青岛、临沂等地进行了2个多月的调研,形成一份我省失独家庭社会保障工作 情况的报告初稿。报告中统计,目前我省女方满49周岁,享受失独家庭扶助的人群有40648人,其中济南、青岛、淄博、烟台、潍坊、威海六市有28610人,占全省70%。
目前,我省到底有多少“失独”家庭,官方尚不能摸清确切数据。调研组在报告中建议,开展全省失独家庭摸底大调查,逐步建立统一动态的失独家庭档案资料,为制定和完善各类失独家庭帮扶政策措施提供数据支撑。
省卫计委副主任吴向东说,失独经济补助针对女方49岁以上,这方面的数据较为清晰,然而因49岁以下没有专门的政策扶助,这部分人群总量难以全面掌握。今后会继续对35岁到48岁失独家庭情况,35岁周岁以下的年轻人群,特别是对是否有再生育意愿进行摸底。
每月500元杯水车薪
事实上,政府对失独家庭一直有扶助政策。从2008年起,我省对失独家庭父母从女方满49周岁开始发放特别扶助金,到2015年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35元涨到500元。
尽管有了政策,调研组认为,每人每月500元的经济补助,对失独家庭而言,不过是杯水车薪。政协委员们认为,目前,失独家庭的相关规章制度,只是在其他法律中有零散的提及,更多的是针对具体困境的帮扶而制定。没有上升到法律制度层面,没有专门的法律来保障失独家庭群体的权益。
“能不能一旦出现失独,政府就发放一次性补助,不再有49岁的硬杠杠?”省政协委员杨和德认为,政府应该探索建立一次性抚慰补助制度,没有年龄限制,在失独家庭失去子女后,为失独家庭发放一次性抚慰金,让他们能及时享受到政府关怀。
探索失独老人救助机制
失独老人养老面临没有监护人不能进养老院的困惑。目前入住养老院需要有监护人或者是担保人。监护人是有条件的,不少养老机构要求必须是65岁以下、本市户籍。不过调研组调研中发现,一些失独老人没有子女,兄弟姐妹也早就超过65岁了,找不到监护人,面临“无亲无靠,连敬老院也进不了”的境地。
调研组发现,养老机构的担心是,服务费用的持续支付,突发情况处理的法律纠纷,同时,由于涉及经济关系,大部分其他亲属都不愿签字担保。
调研组建议,探索建立新型的失独老人救助机制。比如,针对失独家庭专门养老机构,专门的医疗、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由政府出资,各级计生协会和商业保险公司共同运作,以失独家庭为目标人群,为失独家庭提供包括养老、医疗、意外伤害等在内的系列保险服务。
省民政厅副厅长刘同林也建议,山东可以借鉴北京失独老人养老中介代理人模式。他介绍说,北京失独老人在入住养老院时,如果没有亲属签字担保,可免费委托中介代理机构进行。这样一来,无子女老人由于找不到签字担保人而无法入住养老机构的难题将得到解。
2015年09月07日 来源:生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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