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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政府探索实施基本公共财政服务均等化,落实对计生困难家庭的救助工作,县财政每年按全县人均0.5元的标准, 每年约需86.6万元,纳入年度预算,设立救助金专户, 长期用于计生困难家庭的医疗救助和自然灾害临时救助。
救助的范围和原则:县内计生奖励 、特别扶助家庭以及未纳入特别扶助的失独家庭,独生子女家庭、农村政策内双女家庭、从事计生工作的计生家庭因病、自然灾害事故等原因致使家庭支出大,负债多,基本生活暂时困难,实行一次性救助,属各类保险、救助政策的再救助。
救助的标准按计生家庭类型区分,根据范围和原则,标准分别为:1、计生特别扶助及未纳入特扶失独家庭年度最高救助5000元。年度因病或意外伤害治疗费5万元以上的,在规定报销范围剩余部分可报销10%比例,最高救助1万元。2、计生奖励扶助家庭年度最高救助5000元,因病残、意外伤害治疗费用5万元以上的,在规定报销范围剩余部分再报销10%比例,最高救助6000元。3、未纳入奖励扶助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政策内双女家庭最高救助5000元,4、从事计生工作的计生家庭最高救助5000元。
救助金发放的程序为:符合条件人员由个人申请或户籍地村街、社区申请,户籍所在地村街、社区或所在工作单位核审情况签署意见,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初审签署意见后报卫生计生委审定。因病或意外伤害的应提供医疗费用报销凭证、个人身份证、个人银行账户。经县人口计生委审定并将个人审批材料报县财政局,由财政局审核后将救助资金划转到救助对象个人银行帐户。
该救助工作实施,是对计生困难家庭基本生活的临时保障,体现了人口计生工作以人为本,真正做到解燃眉之急,起到救急救难的作用。目前,该县一名手术并发症患者和一名计生干部因车祸重症未醒治疗临时救助工作正在办理。
2015-10-8 9:45:44 来源:固始 网 作者:耿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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