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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刚走出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的王爱国谈到唯一的至亲外孙女晶晶未来的生活时不禁落泪。■实习生 唐俊 摄 ■记者 潘显璇 王智芳
前妻和独生爱女均被女婿残忍杀害并碎尸,64岁的郑州市民王爱国一夜之间成为失独老人。而在案发前,未满周岁的小外孙女晶晶(化名),则被女婿带去长沙交由亲家抚养。为了争取唯一的至亲晶晶的监护权,王爱国多次与亲家协商,但均以失败告终,遂将亲家告上法庭。11月23日上午,岳麓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整个庭审持续了5个小时,法官没能调解成功,宣布此案择日宣判。庭审结束后,亲家陈勇(化名)一家觉得案子未宣判,同时也不想此时对晶晶造成影响,拒绝接受记者的采访。而王爱国表示,如果败诉,他一定会再上诉。
丈夫杀害妻子岳母后碎尸逃跑
11月22日下午,在搭乘了10余个小时的火车后,王爱国老人从郑州来到长沙。如今,离前妻和女儿被害已过去了大半年,但说起这段往事,王爱国依旧是悲痛万分。他到现在还想不明白,为什么受过高等教育,平时文质彬彬的女婿,会变成一个杀人魔王。
今年3月8日,郑州某报社的一名年轻女记者刘艳(化名)与其母亲遭人杀害碎尸,藏于地下室内多日。警方查明,犯罪嫌疑人是死者刘艳的丈夫陈东,系郑州另一家媒体的中层管理人员。据报道,陈东之所以杀害妻子和岳母,是因为陈东欠下外债,欲卖房还债,却遭到妻子阻止,陈东冲动之下将妻子与岳母杀害。案发后,陈东逃跑,之后被警方缉拿归案。
而在案发前不久,陈东与刘艳才9个月大的女儿晶晶,被陈东紧急送回了长沙,交由父母抚养。
失独老人四次来长沙争取监护权
王爱国这次是来长沙打官司的。这已经是他第四次来到长沙。争取外孙女的监护权,是他四次来长沙的唯一目的。王爱国说,“妻女遇害后,就只剩下外孙女能与自己相依为命,我不能再失去外孙女了。”
今年5月,王爱国第一次来到长沙,想从陈勇夫妇家中接走晶晶,但被对方以“孩子年纪太小”为由拒绝。
回到郑州后,王爱国在女儿生前的工作单位开具了监护权“指定书”,由刘艳生前所在单位指定其为晶晶的监护人。9月14日,王爱国带着这份监护权“指定书”来长沙与亲家协商,依然遭到拒绝,王爱国试图带晶晶离开长沙,但被陈家人在火车站拦下。由此双方矛盾激化,王爱国决定用法律途径要回晶晶,于9月23日到岳麓区人民法院,起诉陈勇夫妇及他们的大儿子陈飞(化名)侵犯其监护权。
举证
被告提供“宝宝日记”等13份证据
被告方一共提供了十三份证据,包括陈东写给陈勇夫妇的一封信,证明陈东将晶晶交由三名被告终身托付;陈勇夫妇的经济收入和健康状况、陈飞之妻愿协助或直接抚养晶晶的承诺书;自抚养晶晶后祖母张秀写下的宝宝日记等。
在晶晶由陈勇夫妇抚养的这几个月中,祖母张秀写了5本宝宝日记,对宝宝每天的生活做了详细的记录。每天的饮食、健康状况、去哪里玩了、谁来探望了等等。
庭辩
原告:王爱国
被告:陈勇未出庭,晶晶的奶奶张秀(化名)
大伯陈飞均出庭应诉。
【原告】 自己是女儿刘艳生前单位指定的晶晶监护人,应让晶晶回到他的身边。另外,凶犯陈东给父母的一封信中提到,将晶晶托付给陈勇夫妇,但认为父母年纪大了,身体也不是很好,若不方便照顾孩子,可将孩子送给需要孩子的家庭抚养。
【被告】 他们并未认可原告出具的指定书,根据相关法律,不存在侵权。 陈勇夫妇是退休教师和干部,家庭和睦,有经济能力抚养晶晶,也更有利于晶晶的成长。而王爱国年事已高,二十年前就与晶晶的外婆离婚,此后一直独居,现在也没有其他抚养人。晶晶若由王爱国抚养监护,完全就是隔代抚养,容易形成代沟,家里也没有女性监护人,不方便照顾,不利于晶晶的成长。
【原告】 对此,王爱国表示,自己完全可以再婚,给予晶晶更多的爱。
【结果】 法官没能调解成功,宣布此案择日宣判。
转自: 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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