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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快泰州市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公共政策体系建设,重点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的救助工作,增强计划生育家庭抗风险能力,提高家庭保障水平,泰州市卫计委于日前联合市财政局出台了《关于对泰州市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对象实施住院护理保险工作的通知》。针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父母生病无人照顾、医药费无力承担等难题积极探索建立了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住院护理险种,为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父母投保住院护理险(每人每年200元,所需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负担)。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父母因病住院的给予定额住院护理补贴,每人每天80元,全年最高享受住院60天计4800元护理补贴,其中患重大疾病(列入医疗部门30种重大疾病目录)的,给予定额赔付。每人给予一次性10000元的大病治疗费用补偿。此政策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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