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孺子牛49 于 2015-12-2 15:58 编辑
来自中国各地的失独家长昨早在北京的国家卫计委办公区前展开“集体建言”活动。(路透社)
(北京讯)约300名失去独生子女的中国家长(简称失独者)昨早汇聚在北京的国家卫计委办公区前,要求政府修法,承担他们的法定赡养人责任,并建立全国统一的失独抚慰金计算标准。 据财新网报道,来自各地的失独者在昨天的“集体建言”活动中表示,中国政府公布“全面二孩”政策后,应借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生法》)的机会,推动修订其中关于失独者权益的相关内容。 中国现行《计生法》提到,“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失独家长们认为,这句话“太模糊了,需要细化”,他们希望通过立法,明确政府部门承担失独家长在法律上的赡养人责任。这是为了解决失独家长在做手术、入住养老机构,或在其他需要子女出具同意书的情况下无人签字的困境。 中国失独者人数目前尚未有精确统计,但卫计委数据显示,2013年领取特别扶助金的失独者有40万7000人。 失独者昨天也要求建立全国统一的失独抚慰金计算标准。 中国政府自2008年起全面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自女方年满49周岁后,夫妻双方分别可领取每人每月不低于一定数额的扶助金。不过,各省区市在执行中因财力不同,实际发放的扶助金数额相差悬殊,从人民币170元到2000元(37.47至440.82新元)不等,有失独家长认为,在修法时应确立统一标准。 2015年12月02日新加坡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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