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法草案明确提出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法律修改前按照规定正在享受和将来应当享受奖励扶助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独生子女父母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父母仍可继续享受奖励和扶助。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许振超在23日分组审议时表示,虽然卫计委表态“老人老办法”,失独家庭会继续得到扶助,但是“法无规定不可为”,“真要出现了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的情况,父母去找谁求助?找政府,没有法律依据,找计生委?” 呼吁:失独家庭扶助条款应保留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杜黎明提出,失独家庭扶助条款应该保留不应删除。他在23日分组审议时表示:“无论是从道义上还是从政策法律层面上,我认为删除都是不合适的,应当继续予以帮扶。2004年以来,国家对农村年满60周岁的实施计划生育的父母发放奖励扶助金;2007年以来,对城乡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父母发放特别扶助金,这些政策的出台深得群众拥护。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是各省区市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基本依据,如果上位法没有明确表述应当帮扶,将给各省区市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带来很大困难。” 陈昌智副委员长也认为,应该将原来这一条款基本保留,并修改为“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他们的意见建议在网上得到了网民的普遍支持。网民“小笨猪010”坦言:“我是长期跟进服务失独家庭的志愿者,我觉得失独者的痛是无法用语言形容的!不能删除!不单要保留对现有失独者的扶助,而且还要对现在己经不能再生育但将来有可能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进行帮扶,这是政府的责任!”网民“平凡的日子2012”更进一步提出,应该用以前收缴的社会抚养费来对失独家庭进行帮扶。《人民日报》官方微博于24日晚23点24分发布消息称:“计生法修正案草案删除对失独家庭扶助的条款,引发热议。当更多人开始计划迎来第四个家庭成员时,中国有100万家庭只剩四目相对。全面放开二孩,不应配套断崖式的政策,更不能冷落曾为时代做出贡献的每一个家庭。生无所依,痛;老无所养,则是不可承受之重。失独以后,别让他们失去更多!” 网名为“段郎说事”的九江市公安局民警段兴焱拥有87万微博粉丝。他在24日13点36分发表的长微博中表示:“失独之痛常人无法想象。……失独者养老,或许只能依赖国家和社会。怎样让他们重获生活希望?对失独家庭的帮扶应尽立法保障!”为此,段兴焱发出呼吁:“计划生育法草案不能删除失独家庭扶助条款!” 2015-12-25 09:00:00 来源: 中国经济网(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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