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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在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开展专题协商活动中,政协委员李坚建议,沈阳市应建立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破解失能失智老人和家人的床头之困。
李坚介绍,沈阳市不能自理的失智失能的老年人不低于5万人,而高龄失能老人的存活期为4-6年,很多失能老人不仅为此降低了生活质量,同时也给家庭带来沉重负担,相关的医疗和养老问题也日益凸显。
李坚说,2012年,青岛市政府建立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或者伤残等丧失自理能力需要长期护理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评估后,根据其失能状况和护理方式,可以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不光是青岛,山西、陕西、北京等地也开始了护理保险的尝试,因此建议沈阳市也为老年人建立长期保险制度。”
对李坚的建议,副市长祁鸣回应,随着老龄社会的到来,不能自理、半自理和空巢老人问题日趋严重,对于护理保险,沈阳市其实早有“动作”。此前,沈阳市已派相关部门人员分别前往青岛、南通等地就开展护理保险进行了专题调研。关于如何建立护理险制度,也已经“拿了几次方案”,沈阳市老龄“十三五”规划也正在进一步细化中,沈阳市将让广大市民实实在在地享受到经济发展成果,实现经济增长与民生改善相同步。
来源: 沈阳日报 2016-01-08 0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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