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湖滨街道获悉,为切实解决失独家庭在生活上、精神上面临的困难,该街道加大对失独家庭帮扶救助力度。 据悉,此次帮扶对象为湖滨街道常住户籍人口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后,独生子女死亡并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独生子女死亡系指独生子女死亡前未发生生育行为的;独生子女死亡前独生子女已发生生育行为,且现有子女的,其父母不属于扶助对象。 记者了解到,湖滨街道对失独家庭给予一次性3万元的慰问。独生子女死亡的,由村(社区)按照公正、合理、公开的原则,对其认定为失独家庭,报请街道复核,经市确认审批,给予一次性3万元的慰问,并将受慰问人名单、慰问金额在村(社区)公告栏张榜公示,接受村(居)民监督。 2016-03-15 09:32来源:石狮日报(记者 杨德华 通讯员 林志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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