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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4 20:3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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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组通告.13号.
4月20日上午我们数百进京维权失独者集体去国家信访总局递交控告国家计生委主任李斌行政不做为等事项的控告信(控告信内容己多次在群里公布並收藏在村长群文件).並由吉林-为了谁.四川-游云飘飘二人为代表进入国家信访局接待部门口诉了我们的诉求理由.
4月29日国家信访局以用手机短信回复形式发至四川-游云飘飘手机上.下面将回复全部内容发给大家.
[国家信访局】
刘莹等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你们4月20日到国家信访局反映的问题,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失独家庭扶助关怀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对失独家庭的扶助关怀工作力度。2008年,国家全面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为失独后不再生育或收养的女方年满49周岁的失独家庭父母发放特别扶助金,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负担。
2013年底,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从经济扶助、养老保障、医疗照顾、社会关怀等方面作出了全面的制度安排。
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要求,关怀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妥善解决他们的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治疗和精神慰藉等问题。
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从法律层面对解决失独家庭困难和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我们指导各地在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时,对扶助关怀失独家庭做出具体的规定。
下一步,国家卫生计生委将继续协调相关单位,加大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力度,推动各地落实国家各项法律法
规和政策措施,切实帮助解决失独家庭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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