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5月12日,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学习传达全国老龄委第十八次全体会议精神;听取《关于“十二五”时期全省老龄工作情况和2016年工作安排建议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十三五”省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副省长、省老龄委主任匡湧出席并讲话。 会议充分肯定了“十二五”时期全省老龄事业发展取得的显著成效。指出,2016年是“十三五”老龄事业的开局之年,各地、各成员单位要把老龄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各级老龄工作机构建设。切实做好老年人保障服务工作,在生活保障方面,解决好他们生活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在老年人精神关爱方面,广泛开展老年文体教育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重点针对独居、留守、失独、失能老人提供精神关爱和心理疏导。要建立完善居家养老支持政策,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开展“互联网+养老服务”行动,力争在城镇实现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在农村开展代养服务试点和经验推广工作。要将老年人优待项目落实,将优待工作落地。要大力加强基层老龄组织建设,发挥基层老龄组织的优势,及时处理各种赡养矛盾和纠纷,确保老年人能够颐养天年。 来源:青海日报作者: 赵静 发布时间: 2016-05-17 07:00 编辑: 易 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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