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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慰“失独”家庭,应有更多制度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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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6 09:03: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河南经济报  靳李君
  考虑到“失独”老人多不愿与有子女的老人同住,北京市特将“第五福利院”改造成专门接收“失独”老人或独生子女伤残老人的福利院,入住申请工作7月中旬启动,8月办理入住手续,首批投入运营的床位不少于50张,目前已完成10位申请入住老人的公示工作。自去年起,拥有450张床位的“五福”已不再接收普通老人,今后将慢慢过渡为只接收“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的福利院。
  这是全国首家针对“失独”老人运营的福利院,北京市的这一创举为全国通过制度解决“失独”问题提供了一条值得推行的新路。当然,对于解决这类人群的生活养老问题,政府依然还有不少工作要做,还有许多抚慰制度亟待完善。
  根据《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显示,截至2012年,我国“失独”家庭已超过百万个,每年还将新增7.6万个“失独”家庭。显然,这些还只是官方掌握的数字,鉴于不少“失独”老人对其身份的隐忍不宣,实际上的“失独”家庭数目很可能比官方公布的大得多。按照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年份推算,这一部分人群年龄主要集中在50岁以上,养老问题已经迫在眉睫。如何向他们兑现政府当年的养老承诺,考验着政府的执政智慧,也检验着政府的公信力。
  众所周知,对于“失独”老人的赡养问题,今年4月份国家层面已经出台了扶助政策:“失独”“残独”家庭每月分别给予340元和270元的生活补助。尽管这样的补助标准已经在2013年执行的标准上上涨了100元,可是对于一个家庭来说,特别是对那些生活在农村没有退休工资的老人来说,这些补助金是远远不够的。失去养老依靠的农村老人,晚年生活比起城市老人要更为凄苦。未来,要保障这部分人的基本生活,相关标准还需要做一次较大幅度的提升。
  此外,今年各地都已全面放开了二孩政策,对于部分尚有生育能力的“失独”家庭,也应从制度上加大生育津贴的补助。这是在目前国家还不能全部承担养老义务情形下,对积极响应政府号召的人所能做的最后的补救措施。将这类人与普通二孩生育者区别对待,无论是从政府的责任担当来讲还是从人情道义来看,于情于理,都义不容辞。
  另外,不可忽视的还有对“失独”老人的精神帮扶。因此,在制度救济上,笔者建议除了为“失独”老人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外,还需要有专门针对这部分人群的精神抚慰措施。比如,对于部分渴望领养孩子的“失独”家庭,应出台法律,保证这类人群领养孤儿或被遗弃婴儿的优先权,从而消除他们精神世界的孤独感,让他们重获儿孙绕膝承欢的天伦之乐。部分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创建“失独”家庭心灵关爱组织,通过吸纳社会资金和志愿者,定期为“失独”老人开展心理疏导,最大限度帮助他们弥合心灵的巨大创伤,使他们走出“失独”阴影,重拾对未来生活的信心。
  “失独”已然让这部分国民承受了不可言说的痛苦,国家又怎忍心让他们继续承受老无所依的生存折磨?我们要做的这一切,事实上也都将映照出我们生活的土地上有着怎样的社会公义和国家良心。

            2016-08-16 08:50:5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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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在失独者之家
发表于 2016-8-16 11:06:46 | 显示全部楼层
抚慰“失独”家庭,应有更多制度救济
爱在失独者之家
发表于 2016-8-17 13:59:41 | 显示全部楼层
文章中有好多事情我们这里做不到。
很好,今天上网很顺利,不知道前几天怎么了?上不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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