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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工作,由利辛县委县政府牵头,县卫生计生委、县财政局、民政局等10家部门为计生特殊家庭提供多项扶助,切实改善这一群体的生活状况。
一是提高经济扶助标准。该县在国家、省规定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分别提高到340元/月,实现城乡统一,并建立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动态调整机制。
二是扩大医疗扶助范围。为计生特别扶助家庭成员代缴新农合费用、每年为计生特殊家庭提供两次的免费健康体检,开辟诊治“绿色通道”,县乡医护人员定期上门体检,实行签约服务,建立健康档案,实行“网上无缝对接”,及时跟踪指导。针对不同特殊家庭人员的身体情况,医务人员坚持做到“一人一策”。对因病致因病返贫的,及时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予以救助。
三是加大养老扶助力度。为计生特别扶助成员每人购买计划生育家庭综合险和护工保险,财政按照最高缴费标准为其代缴3000元/每人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对计生特殊困难家庭失能人员,县财政按照失能情况给予每人每月发放300元/月、200元/月、100元/月的老年护理补贴。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和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且无赡养能力的家庭老年人,全部纳入农村“五保”供养或城镇“三无”老人保障范围,发放一定的生活补助并逐渐提高。县养老服务机构要优先为计划特殊家庭的老年人提供多种形式的照料服务。
四是扩大住房扶助范围。农村计生特殊家庭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直接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城镇计生特殊家庭无房户,符合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的,直接纳入保障性住房保障范围。
五是提高再生育扶助标准。特殊家庭愿意再生育,为特殊家庭发放3000元的再生育扶助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暂定为2万元。超出统筹基金支付限额的部分,再由省人口基金在1万元限额内据实给予补助。
六是加大就业扶助力度。对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免费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并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在公益性岗位安排、扶贫开发、政府贴息贷款等方面优先安排照顾,帮扶其就业创业。
七是扩大教育扶助规模。对计生特殊家庭的伤残子女接受教育提供帮扶、除享受省、市政府规定的各种资助政策外,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独生子女,就读普惠性幼儿园的,实施学前教育资助;义务教育阶段,优先安排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高中教育阶段,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费减免政策;考入普通高等学校的,优先享受普通高校资助政策,并按照省有关规定享受特惠救助。鼓励残疾独生子女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规定给予相关政策扶持;优先安排医疗康复项目,优先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各乡镇可根据实际,对残疾独生子女学生提供交通补助,纳入校车服务方案统筹解决。
八是开展关怀服务活动。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为计生特殊家庭排忧解难;组织有资质的心理咨询师成立服务团队,为计生特殊家庭提供心理辅导;以精神慰藉和心理疏导为重点,深入开展紧急慰藉、圆梦行动、平安保障、亲情牵手、志愿服务等各种形式的社会关怀活动,为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提供关怀服务。 (梁强)
发布时间:2016-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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