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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高度重视提高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对象的发展能力和生活质量,整合出台兼容政策,积极落实针对计生特扶家庭的优先优惠措施。
一是提高特扶资金标准。对实行计划生育的特别扶助对象,自今年起,独生子女伤残和子女死亡标准统一,每人每年发放4080元。另外,独生子女死亡的,每人每月增加1000元扶助金。
二是财政代缴养老保险。对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含节育手术并发症对象,年龄未达到60周岁的,由县财政按最高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每人每年3000元。
三是免费享受综合保险。把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列入人口基金平安保障项目的一项内容,免费为计生特别扶助对象购买综合保险,每人每年代缴保费100元。
四是实施特扶家庭紧急慰藉。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新增独生子女死亡的计生特扶家庭,由县级财政给予每户一次性救助10000元。
五是增加最低生活保障补助。对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独生子女死亡未再生育的计生特扶家庭,民政部门在最低生活保障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1200元补助。
六是医疗费用实施兜底保障。每年组织计生特扶家庭对象免费体检两次,医疗费用在新农合报销、大病补偿、医疗救助的基础上,剩余部分实施县级财政兜底保障。 (史宗启 怀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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