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网讯(记者赵龙胡盈含)日前,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按照《黑龙江省部分失去独生子女的父母一次性补助金发放办法的通知》,为确保全市符合条件的继承人顺利办理继承权公证、及时领取一次性5000元补助金,市司法局、市卫计委联手落实政府优待政策、为失独人员家庭提供帮助,并指定由高新公证处承办全市失独人员继承权公证事宜。 为简化办事流程、精简公证手续,高新公证处决定适用小额继承工作流程,申请人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即可申请办理,无需全部法定继承人到场办理,并免收公证费。截至目前,已有18个失独家庭免费办理了此项公证并领取了补助金。 “市司法局与市卫计委联手落实政府优待政策、为失独人员家庭提供帮助,这在全省尚属首例。”市司法局工作人员提醒,符合条件的失独人员可与所在单位的计生部门联系,领取办理此项公证的“专用亲属关系证明表”和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明细。如有疑问可致电高新公证处业务咨询电话0459-6041910、0459-6041913。 2016-11-05 09:48 来源:大庆网 编辑:李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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