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014-6-16 02:38: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沉默 于 2014-6-16 17:44 编辑
北京快乐(971054633) 23:53:00
本来不想在失独者中发出不团结的声音,但某些人对同命人的侮辱实在令人忍无可忍。
某人说:“要求提高扶助,那就是要政府多帮助一些,和乞讨没什么区别”“我们很多人分不清什么是求什么是要,看似态度很强硬,实质却是求”
那么我倒要问问:要和求有什么区别吗?如果说“求”是乞讨,那么手心朝上的“要”就不是乞讨?在中国话中,要和求本来就是一个词组,就是大家常说的“要求”。硬把要求扶助说成是求,说成是乞讨,而要求补偿不是乞讨?这种中文逻辑实在可笑。而这话还被一些无知的人捧为“文采已超大学国文教授”,不觉得肉麻的令人起鸡皮疙瘩么?
失独者向各级政府提出的多方面要求扶助的条款,是得到国家法律支持的,计生法明确规定:“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正因为各级政府的不作为,引起了失独者不断地跟政府交涉,由于这两年的努力我们也看到了去年底国家卫计委发出的41号文件,并且各级政府也有了动作,很多省市出台了新的优抚政策。说明我们的努力有了效果,有了希望。
但是要求补偿,在国家级层面的国家卫计委就直接被答复为“没有法律依据”。有谁能确定补偿有什么希望?假设三十年或五十年后,废除了计生政策,但失独家庭已凤毛麟角,即使能够给补偿,对于我们这一代又有什么意义?况且补偿的法律依据要等全国人大的法律修改,那遥遥无期的法律依据何时才能等到?
最明智的办法就是先解决当前我们的实际问题,难道不为当今自己的后半生而为了下一代而奋斗?那么高尚的失独者有多少?
说什么:“因为我们已经求了政府好几年了,根本就求不来”,那么要就要来了么?这补偿何时能要来?
文革已经快50年了,被打死、斗死的人哪一位得到了补偿?我相信社会在发展,或许五十年后有政策给失独者补偿,但有几位能等得到?
自以为有理,自以为高明,其实就是自以为是,没有看到这是在中国。即使有天大的理,没有法律依据就是习近平也不可能给你一分钱!
要补偿我也不反对,给一百万谁不高兴?但维权要互相支持,不能自以为是排斥一切,对不同意见肆意侮辱,这是做人最起码的道德品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