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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失独者之家小程序,作者:王海鹏 各市、自治州卫生计生委,贵安新区卫生和人口计生局,仁怀市、 威宁县卫生计生局,委直属各医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发〔2015〕40号)、《国家卫 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优先便利医 疗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家庭发〔2017〕37号)、省卫生计生委 等11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卫计发〔2015〕24号)、《贵州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做 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就医优先服务工作的通知》(黔卫计办 发〔2015〕58号)以及《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医改办<关 于做实做好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 卫计办发〔2017〕56号)要求,切实帮助解决我省计划生育特殊家 庭成员在就医方面的实际困难,现就进一步做好我省计划生育特 殊家庭优先便利医疗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strong>一、优先服务对象 </strong>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即纳入国家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制度的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的夫妻。 从2018年1月1日起,我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到省内各 级公立医疗机构就医时,凭“贵州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绿色就医 卡”等相关凭证享受优先便利医疗服务,医疗机构通过“贵州省计 划生育特殊家庭绿色就医卡”等凭证进行身份识别“。贵州省计划 生育特殊家庭绿色就医卡”卡样见附件1。
<strong>二、优先服务内容 </strong>
(一)优先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要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作为重点对象,优先纳入签约服 务。要充分发挥基层卫生计生组织网络的作用,做好家庭医生签 约服务的政策宣传和组织发动。县、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 联系,主动将确认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花名册信息提供给签 约医疗卫生机构,确保相关信息准确无误无漏。签约团队要为签约对象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和个性化健康管理服 务。各地要多措并举,不断提高签约服务的吸引力,使有意愿的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应签尽签,2017年年底前实现签约服务全 覆盖。
(二)开通便利就医“绿色通道”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持“贵州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绿色 就医卡”等相关凭证在省、市、县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就医时,医疗 机构应为其开通便利就医“绿色通道”,提供优先挂号、优先就诊、优先化验、优先检查(特殊检查除外)、优先住院、优先取药“6 个优先”等便利服务;对需要紧急救治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 员,应当开通急诊“绿色通道”。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安排医务 社工和志愿者,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提供就医引导、陪诊等 服务。
(三)明确施行手术等医疗服务的签字程序
医疗机构在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 特殊治疗时,如无法取得患者本人意见又无法取得患者家属或者 关系人意见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 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实施。
(四)进一步落实“双岗”联系人制度
要进一步落实为每一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确定一名乡镇(街 道)级和村(居)级干部作为帮扶“双岗”联系人,落实联系人责任, 建立信息档案,建立沟通平台,2017年年底前实现“双岗”联系人全覆盖。
<strong>三、工作要求 </strong>
(一)加强领导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从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 大局出发,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各项优先便利医疗服务政策落到 实处。要注重加强对独居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的联系服 务。各地要在国家和省级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出台 更加方便、灵活的措施,切实帮助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在 就医方面的实际困难。
(二)明确责任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及时将优先 便利医疗服务内容告知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乡(镇、街道)、 社区服务中心务必于2017年年底前将填录了签约家庭医生信息 和“双岗”联系人信息的“贵州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绿色就医卡” 发放到每一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手中,并做好登记台账(表 样见附件2)。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统筹做好辖区内“贵州省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绿色就医卡”的发放工作,并建立台账。
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要全面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优先 便利医疗服务政策,设置明显标识,为其开通“绿色通道”,建立 或完善相应的优先便利医疗服务具体内容、工作制度及服务流 程等制度,制度要包含本医疗机构内部相关部门及其职责、内部 相关部门协调机制、一般流程和应急流程等服务“绿色通道”的明确要求,细化优先服务流程;及时报告患者就医遇到的有关 问题。
(三)严格管理
各地要采取有力措施,做实做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家庭 医生签约服务,确保签约服务的质量和效益“。贵州省计划生育特 殊家庭绿色就医卡”在贵州省范围内使用,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 门要加强管理,做到适时更新。
(四)强化督查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优先便利医 疗服务工作纳入卫生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考核评估,强化 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省卫生计生委将组织开展联合督查, 对工作情况进行评价,适时通报督查和评价结果。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优先便利医疗服务工作落实情况,请 各地于2018年1月22日前报省卫生计生委。
联 系 人:省卫生计生委家庭发展处 张涪培 联系电话:0851—86893814
联 系 人: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 李 敏 联系电话:0851—86837337
联 系 人:省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处 雷 艳 联系电话:0851—86818530
联 <span style="font-family: -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Segoe UI', Roboto, Oxygen, Ubuntu, Cantarell, 'Open Sans', 'Helvetica Neue', sans-serif;">系 人:省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 黄玉娟 联系电话:0851—86824684</span>
2017年11月15日
官方网址:https://wjw.guizhou.gov.cn/xwzx/tzgg/201712/t20171229_789134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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