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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失独者之家小程序,作者:王海鹏 <p data-pm-slice="0 0 []"><strong>标题全称: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高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strong>
各市(州、省直管县)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 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 号)精神和《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 的通知》(财社〔2022〕49 号)要求,切实维护计划生育特殊家 庭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提高计划生 育特殊家庭扶助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从每人每月 500 元 提高至每人每月 640 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从每人每月 400 元提高至每人每月 510 元。
二、一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从每人 每月 470 元提高至每人每月 590 元,二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 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从每人每月 370 元提高至每人每月 460 元, 三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从每人每月 270 元提高至每人每月 330 元。
三、调整标准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按相关规定纳入年度预 算,市县财政、卫生健康部门要及时足额安排扶助资金,切实 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 年 6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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