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屈广臣 孙桂娟 最近,赤峰市松山区初头朗镇池家营子村74岁的失独老人张秀珍得知好消息,今年她家每月新涨的410元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快发到手了,而且与城里人享受同样的扶助标准。今年,赤峰市执行统一的城乡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政策标准,1828人将领取扶助金847余万元。 赤峰市计生委工作人员介绍,今年,自治区加大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经济扶助力度,并实行城乡统一的扶助政策标准:49—59周岁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每人每月分别为310元和375元,比上年提高200元和240元;60周岁及以上伤残、死亡家庭,每人每月分别是440元、545元,同比增加330元、410元,增长幅度高于国家标准。提标后的国家标准部分由国家、自治区按比例承担,高出部分由自治区和盟市按比例共同承担。 现在,赤峰市已完成计划生育特困家庭的认定工作,预计,11月末开始发放,12月31日前全部发放完毕。为确保这一惠民工程真正惠及民生,赤峰市采取“四权分离”管理制度,即财政部门负责资金分配,计生部门负责资格确认,指定金融机构代发资金,社会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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